天津公司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开局有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两学一做  作者来源: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11 15:18:32  点击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对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王学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进行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学习教育各项要求,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三、制定具体方案。按照公司党委《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制定本单位学习教育具体方案;指导党支部按照《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清单》,细化工作安排,制定具体计划安排表,明确时间、任务、措施等。

四、抓好动员培训。5月1日前(公司动员会后1周左右),各单位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工作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公司党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将参与相关单位动员会。

五、启动学习研讨。围绕规定内容,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基础上,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党员要作研讨发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中学习讨论。

六、查找解决问题。各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自我“画像”、“打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天津公司党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