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无同志在省属企业2015年度纪检监察 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所属栏目:下载中心  作者来源: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10 16:16:27  点击率:

一、紧扣“龙头”工程,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当前,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越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要与经营管理工作相融合。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着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推动企业强化管理,应对危机,迎难而上。二要完善责任规范。通过完善责任规范,积极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使党委、纪委和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有抓手、可评价。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所属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相关领导责任;更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最近,中纪委转发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以及我省在2014年度落实“两个责任”考核中,决定对3家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都是严格责任追究的信号,大家切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深化作风督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014年1月至今年8月,我委和省属企业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起,处理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其中,我委纪委发综合通报5期,给予1名企业领导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尽管如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充分说明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必须锲而不舍地狠抓作风督查。近期,省纪委在合肥若干大型超市、商场对公款购买购物卡情况进行抽查,先后分三批给我委下达了核查省属企业疑似公款购买购物卡的通知,涉及到9户省属企业。上述问题主要发生在二级以下企业,说明相关要求没有传导下去,我们的监督还有“盲区”,存在“灯下黑”情况。

下周就是传统节日中秋节,上周省纪委刚发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一个是《关于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大家务必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督查,以“十个严禁”为重点,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越来越严的信号,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严格按照我委的部署,组织开展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解决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

三、突出纪律审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如何突出纪律审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我认为关键有3条:一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一是信访举报件要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并做好录入登记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的原则,立足本级解决,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二是调查报告要按照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如何查处、查处过程、查处所得证据、调查结论、处理结论等要素撰写。如果有处理的,在形成处理意见前应和上级纪委先沟通。署实名的信访举报查报件,报告中要有对举报人的反馈情况。三是要贯彻《安徽省2013-2015年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今年是落实规划的收官年,各企业要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二要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企业纪委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对涉及多个问题线索的案件,可以对已查清的违纪问题先做处理,将来如果查实有其他问题的,继续作出处理。要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对于有过错但达不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函询,谈话内容记录在案可查;对于有过错且达到组织处理程度的,采取调离重要岗位、安排提前退休、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于有过错且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视行为性质和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报送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紧急信息报送按照省纪委最近下发的通知要求办理。

四、强化巡视监督,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今年4月,我委组成2个专项巡视组,对4户省属企业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专项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50多个。目前,被巡视企业正在进行整改,并要求在2个月内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企业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为有效运用第一轮专项巡视成果,委党委已于8月26日印发《关于在省属企业开展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梳理出12个带有共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求未被巡视企业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工作。9月11日,委党委会专题对第二轮专项巡视工作进行研究,决定组成4个专项巡视组,年内再巡视8户省属企业。

未被巡视企业要抓紧时间,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围绕12个共性和倾向性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即将开展的专项巡视中,如发现企业未按照上述要求去执行,我们要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有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坚持“纪在法前”,着力保障企业改革发展

王岐山同志在今年全国“两会”和河南、浙江、陕西调研时,深刻阐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强调坚持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明确了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原则和重点。7月13日至8月10日,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栏目连发5篇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文章,指出坚持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一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当前,中央正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改,拟去除同法律重复的内容,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替代原《条例》规定的10种违纪行为,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施行后,企业纪委要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二要扎紧纪律规矩的“笼子”。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保障。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上述意见,把内部管理的篱笆扎得更紧,防止因监管不力,改革不到位导致新的国有资产流失。三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企业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问责机关,必须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出现苗头问题及时警示,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